作为一个小学老师喜欢上了学生家长怎么办?
曾经以为自己不会再爱,可你就是这么不经意的出现在我的眼前
曾经以为自己早已经心如止水,你的眼神却有如春潮般,在我平静的死水中暗暗流淌,表面风平浪静深处早已掀起通天巨浪。
老天为什么总是这么不公平,不能让我在正确的时间碰上正好的你。相遇太早让我不知道如何珍惜去爱,暮然回首爱人已远去。相遇太晚你已成***,我已为人父。
爱,就是尘世间错综迷茫的网,无数痴男怨女穿梭其中,寻找三千弱水中,独属于自己的那一瓢。这张网成就了梁山伯与祝英台,也造就了潘金莲和西门庆。
人世间的爱恨情仇皆来自于此情网,若世间俗人都能抛弃七情六欲,与青灯古佛长厢厮守,那人间也不复存在了,在我眼中可能就是安静宁和的天堂,在你心中恐怕就是一片死寂的阿鼻地狱!
在你做出抉择时,请忽略世俗的偏见,请忘记世界所谓的能量守恒定律,管他什么等价交换定律。
你只要想想,当你老了,你会不会懊恼为自己当时的懦弱,而丢失的他(她)呢?
喜欢一个人,很正常!因为人人都有追求爱的权力,但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:你未嫁,他未娶。
基于这个前提,对于题主提出的问题,我们来做个简单的分析:
作为一名小学教师,如果在未婚的情况下,由于在平时的日常接触中认识了学生家长,对他产生了好感,同时通过侧面了解,得知该家长目前处于离异状态且无恋爱对象,完全可以正常接触,在了解过程中互生爱慕再适时表白。
如果你未婚,而该学生家长已有家庭且生活幸福美满,即使心生爱慕,也只能把这份爱深藏心底而不能有丝毫表露,尤其不能做第三者,插足他的家庭。
如果双方都已有家庭,即使互相喜欢,亦不能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。作为人民教师,在道德操守上更应严于律己,作出表率!
如此答复,不知妥当否?当然,极端个别现象,不在讨论之列。
如果学生家长是单身,那勇敢的去追。如果不是,立刻马上停止。别用“爱情”的名义去破坏别人的家庭?那是在亵渎“爱情”两个字!是品德低下的行为,不配为人师表。记住:德高为师,身正为范!
这样的问题你作为一名老师是不应该提出来的。因为在这件大事大非问题上面,你应该有自己的判断。学生家长,到底是什么样一个情况?如果是离异的,你的想法可以理解,你也可以去实施。如果人家是正常家庭,具体怎么做,这就不应该别人再教你了。